一年一度的高、中考即將來臨。為給全州轄區內的廣大考生營造一個安靜舒適的備考及考試環境,減少和防止大氣及噪聲等污染問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的相關規定,自2023年6月1日至6月30日高、中考期間將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對轄區各考點周邊噪聲進行強制性監控和管理,各排放單位和個人必須遵守本通告的有關規定。
一、高、中考期間,中午(12:00時至14:30時)和夜間(22:00時至次日6:00時)各考點附近可能造成噪聲、大氣污染的建筑工地必須停止施工。在居民集中居住的區域和學校附近產生環境噪聲污染的工礦企事業單位(包括家具加工、防護欄加工、汽車修配、鋁合金加工、花崗石切割等加工)服務行業等也遵守此規定。
二、在高、中考考試期間(6月7日至6月9日、6月26日至29日),各考點周圍直線距離500米范圍內,禁止建筑施工、室內裝修作業、道路施工,禁止在商業經營活動中使用高音廣播喇叭及其他可能產生噪音污染的音響器材,禁止在公共場所組織娛樂、集會等產生環境噪聲污染的活動,嚴禁在夜間從事露天卡拉OK和廣場舞等娛樂活動。
三、在備考和考試期間,機動車駕駛員應嚴格遵守公安交警部門發布的交通管制通告,禁止駕駛機動車在交通管制區內通行;途徑交通管制區域周邊道路時,應嚴格遵守禁鳴規定。
四、在備考和考試期間各考點周圍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和露天燒烤、焚燒等產生有毒有害煙塵和惡臭氣體的違法行為。
各級生態環境部門要高度重視此項工作,切實加強高、中考期間的噪聲督查管理工作,及時受理高、中考期間的噪聲污染投訴。對違反上述規定,造成環境噪聲污染的單位和個人,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的有關規定,依法從重予以處罰,堅決制止環境噪聲、大氣污染行為。對環保職責范圍之外的,及時移交相關部門處理。如發現違反上述規定的,望廣大居民直接向“12345”政務服務熱線投訴舉報。
特此通告。
海西州生態環境局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