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次會議首次提出并系統闡述了習近平法治思想?
2020年 11月 16日至17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在北京召開。會議首次提出并系統闡述了習近平法治思想,并將其明確為全面依法治國的指導思想。
◆習近平法治思想是如何形成的?
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從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全局和戰略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厲行法治,把全面依法治國納入“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創造性地提出了全面依法治國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形成了習近平法治思想。
◆習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義是什么?
習近平法治思想內涵豐富、論述深刻、邏輯嚴密、系統完備,從歷史和現實相貫通、國際和國內相關聯、理論和實際相結合上深刻回答了新時代為什么實行全面依法治國、怎樣實行全面依法治國等一系列重大問題。習近平法治思想是順應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時代要求應運而生的重大理論創新成果,是馬克思主義法治理論中國化最新成果,是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國的根本遵循和行動指南。全黨全國要認真學習領會習近平法治思想,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義、明確工作要求,切實把習近平法治思想貫徹落實到全面依法治國全過程。